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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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稅務問題
編號 1
問題主旨 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核定標準如何?
問題解答 個人出售房屋如果沒有申報所得稅或者有申報但不能提出實際買賣有關的證明文件,那麼財產交易所得就依財政部所定的標準核定。
98年度各地區的標準如下 :
1.直轄市部分:
(1)臺北市:依房屋評定現值之29%計算。
(2)高雄市:高雄市: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9%計算。
2.準用直轄市之縣(即臺北縣)部分:
(1)市: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6%計算。
(2)鄉鎮:依房屋評定現值之8%計算。
3.其他縣(市)部分:
(1)市(即原省轄市):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3%計算。
(2)縣轄市: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0%計算。
(3)鄉鎮:依房屋評定現值之8%計算。(財政部99年1月21日台財稅字第09904900390號令)
編號 2
問題主旨 98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
問題解答 一、98年度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每人全年82,000元;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年滿70歲者,與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每人每年123,000元。二、98年度綜合所得稅之標準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76,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52,000元。三、98年度綜合所得稅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104,000元,其申報之薪資所得未達104,000元者,就其薪資所得額全數扣除。 四、98年度綜合所得稅之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104,000元。 五、98年度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如下:(一)全年綜合所得淨額在410,000元以下者,課徵6%。(二)超過410,000元至1,090,000元者,課徵24,600元,加超過410,000元以上部分之13%。(三)超過1,090,000元至2,180,000元者,課徵113,000元,加超過1,090,000元以上部分之21%。(四)超過2,180,000元至4,090,000元者,課徵341,900元,加超過2,180,000元以上部分之30%。 (五)超過4,090,000元者,課徵914,900元,加超過4,090,000元以上部分之40%。(所得稅法第17條)(財政部97.12.30台財稅字第09704563710號)
編號 3
問題主旨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何報繳綜合所得稅?
問題解答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如果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應該在每年5月1日起到5月31日或依法展延結算申報截止日為止,填寫結算申報書,向國稅局申報上一個年度的綜合所得稅,申報前要先計算應該繳納的稅款,並利用下列繳稅方式繳納稅款後,向國稅局辦理申報: (1).現金繳納:填妥自行繳納稅額繳款書,向經收稅款公庫或臨時附設於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之代收稅款處繳納稅款後,將繳款書證明聯附於申報書,辦理申報。 (2).繳稅取款委託書: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申報受扶養親屬在郵局之存簿儲金、劃撥儲金或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信用部等)之支票存款、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綜合存款或在外商銀行開立之新臺幣存款帳戶辦理,請依式填寫繳稅取款委託書(非金融機構取款條)並蓋妥存款印鑑章,以法定結算申報截止日(5月31日)或依法展延結算申報截止日為提款日,並預留存款以備提兌。但採用網際網路申報者,僅限以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委託轉帳繳納稅款。採用網際網路或二維條碼申報者,免填寫繳款書及繳稅取款委託書。 (3).自動櫃員機繳稅: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籤之自動櫃員機繳納,免填繳款書,但應將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交易明細表附於申報書,辦理申報。 (4).採支票繳稅:應檢附填妥並已向金融機構提出票據交換的繳款書(如支票發票人非納稅義務人時,納稅義務人本人應於支票背面背書)。 (5).利用信用卡繳稅:(1)限以本人或配偶名義持有的信用卡(僅能使用1張信用卡)辦理,透過電話語音(4121111或4126666,電話號碼6碼地區者為411111或416666,服務代碼166#)或網際網路(http://paytax.nat.gov.tw)輸入持卡人信用卡卡號及有效期限、身分證統一編號、應自繳稅額,取得發卡機構核發的授權號碼。(2)人工申報案件將授權號碼填載於結算申報書,二維條碼申報案件鍵入於申報軟體,網際網路申報案件經由報稅網站檢核已取得的授權資料或線上取得授權。(3)電話語音或網際網路無法取得授權時,得於營業時間內逕洽發卡機構以人工授權方式取得授權號碼。(4)取得授權後,即完成以信用卡繳稅作業,如繳稅金額或納稅義務人有變動,納稅義務人可於法定結算申報截止日(5月31日)或依法展延結算申報截止日前,於營業時間內向發卡機構申請取消授權,並於次一營業日透過電話語音或網際網路查詢確認授權已取消;惟納稅義務人於法定結算申報截止日或依法展延結算申報截止日前,仍得再次申請授權以信用卡繳稅。如無法重新取得授權,請改以其他方式繳納稅款。(5)使用信用卡繳納稅款是否需支付發卡機構服務費,請先洽各發卡機構。 (6).網際網路:運用綜合所得稅結算電子申報繳稅系統離線登錄版程式辦理網際網路申報者,可採取下列2種方式繳稅:(1)晶片金融卡:納稅義務人可利用本人或他人參與晶片金融卡繳稅作業金融機構所核發的晶片金融卡,安裝讀卡機(與自然人憑證讀卡機同),透過網際網路即時轉帳繳稅;惟使用本項繳稅方式,每筆需自行負擔手續費10元。(2)電子錢包:納稅義務人可利用本人或他人金融機構電子錢包以網際網路轉帳繳納稅款。查詢參與晶片金融卡及電子錢包網際網路繳稅作業的金融機構,請至https://eb.fisc.com.tw/EB/查閱。
編號 4
問題主旨 計算綜合所得稅可以從所得總額減除之項目有那些?
問題解答 可以從綜合所得總額減除的項目包括免稅額及扣除額,98年度的免稅額,納稅義務人、配偶和申報受扶 養親屬每人82,000元,但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123,000元。至於 扣除額包括兩類,第一類為一般扣除額,又可分為「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二種,只可以從中 選擇一種申報減除,不可兩者併用。列舉扣除額包括的項目如下:1.捐贈、2.人身保險費、3.醫藥及生育費、4.災害損失、5.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6.房屋租金支出、7.政治獻金法規定的捐贈、8.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的競選經費、9.私立學校法第62條規定的捐贈;第2類為特別扣除額,共有5項:1.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3.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4.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5.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所得稅法第17條)(政治獻金法第19 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2條)(私立學校法第62條)
編號 5
問題主旨 營利事業未依限辦理結算申報或不申報,會受到什麼處罰?
問題解答 這個問題分3點來說明: (一)營利事業未依限辦理結算申報,但已於接獲滯報通知書15日內補辦結算申報,經稅務機關據以調查核定其所得額及應納稅額者,應按核定應納稅額另徵10%滯報金,加計之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1500元。 (二)營利事業於接獲滯報通知書後,15日內仍未辦理結算申報,稅務機關即依查得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其所得額及應納稅額,並按核定應納稅額另加徵20%怠報金,加計之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4500元。又如於核定所得額後,經調查另行發現課稅資料時,應再按補徵稅額處3倍以下罰鍰。 (三)營利事業違反所得稅法第71條及第72條規定,未依限辦理結算申報,但在稅務機關填發之滯報通知書送達前自行申報者,仍應依本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加徵滯報金;逾滯報通知書通知補報期限,而在稅務機關送達核定所得額及應納稅額通知書前自行申報者,仍應依本法第108條第2項規定加徵怠報金。 (所得稅法第79條、第108條及第110第2項)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02條)
編號 6
問題主旨 使用晶片金融卡繳稅需要手續費嗎?
問題解答 納稅義務人利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繳納稅款作業,係採線上即時扣款方式,且不以納稅義務人本人名義持有之金融卡為限。 鑑於多元化繳稅管道之趨勢,於94年起新增晶片金融卡繳稅方式,尚非屬替代性措施,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納稅義務人利用本項作業轉帳繳稅需自行負擔10元。
編號 7
問題主旨 檢舉逃漏稅,是否可以獲得檢舉獎金?什麼時候可以領到檢舉獎金?
問題解答 依所得稅法第103條規定,告發或檢舉納稅義務人或扣繳義務人有匿報、短報或以詐欺及其他不正當方法逃稅情事,經查明屬實者,稽徵機關應以罰鍰20﹪,獎給檢舉人,並為舉發人絕對保守秘密。另舉發人如有參與逃漏行為者,不給獎金。公務員為舉發人時,不適用本條獎金之規定。 告發或檢舉獎金,稽徵機關應於裁罰確定並收到罰鍰後3日內,通知檢舉人領取檢舉獎金。
編號 8
問題主旨 扣繳憑單如填報錯誤應如何申請更正?
問題解答 (一)扣繳憑單之納稅義務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填寫錯誤,應填寫申請書 ,並檢附下列文件:1.納稅義務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2.原填報扣〈免〉繳憑單第3聯〈存根聯〉。 3.更正後扣〈免〉繳憑單第1聯〈報核聯〉。(二)給付總額及稅額錯誤,應填寫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 1.帳簿 。 2.薪資印領清冊〈或收據〉。 3.更正前原扣〈免〉繳憑單第3聯〈存根聯〉。 4.更正後扣〈免〉繳憑單第1聯〈報核聯〉。 5.原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第2聯〈已驗印者〉。 6.更正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全份。
編號 9
問題主旨 繼承人應如何辦理拋棄繼承權?
問題解答 (1)繼承人拋棄繼承權,依民法規定,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日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被繼承人往所地法院表示,並以書面通知其他繼承人。 (2)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臺灣地區人民遺產,未於繼承開始起3年內以書面向被繼承人住所地之法院為繼承之表 示,視為拋棄繼承權。
編號 10
問題主旨 請問要如何申請營利事業所得稅網路申報密碼?
問題解答 一.以前曾使用網路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則請您延用原密碼申報。二.不曾使用網路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請您用下列方式申請密碼:1.簡易電子認證:① 請由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點選左方「密碼申請」,輸入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負責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後,依序鍵入相關資料,完成密碼申請。② 申報單位如發現密碼無法申請,可向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密碼管理者查詢;申報單位如遺忘密碼,可線上申請「密碼查詢」,依提示輸入資料,如經比對與系統之基本資料相符,則由系統將密碼傳送至申報單位E-MAIL帳號內供使用。2.工商憑證IC卡:向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工商憑證IC卡(網站:http://www.moeaca.gov.tw)。
編號 11
問題主旨 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應如何申請復查?申請期限多久?
問題解答 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應依規定格式,敘明理由,作成復查申請書,連同原繳款書或其繳納收據影本及證明文件,依下列規定,申請復查:一、依核定稅額通知書所載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應於繳款書送達後,於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0日內,申請復查。二、依核定稅額通知書所載無應納稅額或應補稅額者,應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後30日內,申請復查。前項復查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一、申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所。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住、居所。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所及代理人證明文件。二、原處分機關。三、申請復查之事實及理由。四、證據。其為文書者應填具繕本或影本。五、受理復查機關。六、復查申請日期。(稅捐稽徵法第35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1條)
編號 12
問題主旨 網拍業者要辦營業登記嗎?
問題解答 個人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如係以營利為目的,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惟考量網路交易具有實際交易額資料,無須由稽徵機關查定銷售額,且每月銷售貨物未達起徵點新臺幣(下同)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不會核發稅單,可暫時免辦營業登記,但是如果營業人月銷售額超過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時,就必須檢附營業人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負責人身分證影本、營業人印章、負責人印章、居住地證明(以戶籍地為登記地址者免附)、網路交易明細資料及收款存摺影本等資料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營業登記繳納營業稅。
編號 13
問題主旨 如果是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拍賣衣服,月銷售額在8萬元以下是否要課稅?
問題解答 沒有實體店面之網拍賣家,只要拍賣衣服之銷售額每個月都沒有超過8萬元,就可以免辦營業(稅籍)登記,免徵營業稅;但係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之賣家,必須按全年度銷售額依純益率6%計算「營利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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